公示文件

南阳政府东侧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南阳政府东侧地块,具体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地处幸福路北侧与兴阳路东侧的交汇处。本次调查地块的四至范围明确如下:东至东旺村集体农田(地块外),南至幸福路道路红线,西至兴阳路道路红线,北至东旺村集体农田(地块外),用地面积24031m2(约合36.047亩)。原权属为江苏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3年8月经公开挂牌竞拍获得地块使用权,并于2014年完成土地登记,土地证号为大土国用〔2014〕688号,因资金等因素影响,该地块始终未动工建设,最终于2016年12月由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根据《南阳政府东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为居住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地块用地代码为070103三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南阳政府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以下结论:
调查地块现状为农田,地块内种植蔬菜。未发现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堆放,地下无管线经过,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现场踏勘过程中未闻到异常气味,未发现植物异常生长的情况,地块中部有1条东西走向的封闭型沟渠,不与外界水体连通,经核实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渠内水体无异常颜色。
       经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共有企业18家。其中,生产型企业16家、工贸企业1家、污水处理企业1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含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阀门和旋塞制造、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仓储业、污水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等,无石化、电镀、焦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上述企业均已针对污染物排放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未发生过污染物泄漏及超标排放情况,且未发生过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投诉事件。
       通过对区域水文资料调查,本区域地块地形平坦,地下水径流缓慢,处于相对停滞状态,来自地表的污染物不易在横向和纵向方向迁移扩散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未发现潜在污染源,本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地块内土壤表层快速检测数据显示,调查地块内快筛点位重金属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与对照点位检测结果相差较小,调查地块土壤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为进一步确认该地块是否受周边工业企业影响,在地块红线以内选取6个快筛代表性点位及1个对照点位开展取样测试,共计送样8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检测指标:锰、铬、镍、铜、锌、钼、镉、汞、砷、铅、铬(六价)、苯酚、甲醛、苯并[a]芘、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pH。
       结果显示:所有点位的上述指标含量,均未超过以下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32/T 4712-202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表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管控要求。
       通过对区域水文资料调查,本区域地块地形平坦,地下水径流缓慢,处于相对停滞状态,来自地表的污染物不易在横向和纵向方向迁移扩散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未发现潜在污染源,本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对南阳政府东侧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各种途径获得的信息基本一致,得到以下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可以得出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